該醫院院長表示,細胞治療是「現代醫學的第四根支柱」,與傳統醫療之不同,比較像是缺什麼補什麼的「加法治療」;該醫院目前也成立細胞治療中心,讓有需要的民眾能更清楚了解細胞治療的方式與優勢。
同時為該醫院免疫細胞療法提供CIK免疫細胞的生物公司則已向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自體免疫細胞(CIK)治療實體癌第四期之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劃的GTP實驗室,已獲衛生主管部門函覆認可,符合《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(GTP)》,可開始執行細胞製備程序。
以往政策回顧
2019年5月3日,台灣衛生主管部門批准了首家可進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的醫院。首個獲批臨床應用的細胞類型為自體免疫細胞(CIK),適應症為血液惡性腫瘤經標準治療無效的患者。
2019年5月15日,台灣衛生主管部門批准了第二家可進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的醫院。第二個獲批臨床應用的細胞類型為自體免疫細胞(DC),適應症為實體腫瘤第四期;癌症類別為多型性膠質母細胞瘤及續發性腦瘤、上皮性卵巢癌、胰腺癌、前列腺癌、頭頸癌、肝癌、乳癌及大腸直腸癌。